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龙桥街道2023年环卫垃圾屋亭采购
2.项目编号:FJHC[PT]202304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最高限价单价 | 数量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垃圾亭 | 25000元/座 | 35座 | 4500 |
1-2 | 垃圾屋 | 34857元/座 |
注: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垃圾屋及垃圾亭共35座,具体垃圾屋及垃圾亭分别数量为几座须按采购人根据实际场地需求进行制作。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名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现场购买或邮件方式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06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06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溪北路99号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方法:0594-2619028
代理机构: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1梯3602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9959509697、0594-2305566